文字解读:《六安市统计局大型普查物资管理实施意见》-ag九游会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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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《制定》制定背景
2015年9月18日,省局办公室印发了《安徽省统计局大型普查物资管理办法》(皖统办〔2015〕29号),明确提出加强完善大型普查物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。为贯彻皖统办〔2015〕29号文件精神,推进全市大型普查物资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市统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《意见》。
二、制定依据
《安徽省统计局大型普查物资管理办法》(皖统办〔2015〕29号)。
三、《意见》主要内容
《意见》共10条,从大型普查物资采购、分配、管理、使用和回收等方面,提出了规范性要求。
一是对大型普查物资管理进行了规范。《意见》明确了大型普查物资,是指经济普查、农业普查、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现场登记工作中使用的各类普查物资管理,包括各类电子数据采集设备。
二是对物资管理机构职责规范。《意见》明确了物资管理机构职责权限、基本原则、组织实施以及提交材料等内容。
三是对物资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。《意见》明确了物资工作主体责任,规范了普查物资采购、验收、接管等重要工作环节的要求。
四、大型普查物资包括什么?
包括经济普查、农业普查、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现场登记工作中使用的各类普查物资管理,包括各类电子数据采集设备。
五、采购原则和物资供应管理方式是什么?
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行“统一采购、公开招标、多方监督”的采购原则和“集中供应、分层管理”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。
六、物资管理机构职责是什么?
1、贯彻执行各项物资管理规定。
2、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。
3、按照普查计划安排,负责实施主要物资的招标采购、物资供应、推荐厂家以及询价活动,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。
4、负责组织物资验收、进货检验、搬运、贮存、发放工作。
5、开展普查物资节约、节能、统计的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普查物资调剂、串换。
7、提出多余积压物资的处理意见,上报普查办主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