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:《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办法(试行)》-ag九游会官网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统计局发布时间:2018-03-24 15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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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办法(试行)》自2018年3月19日起施行。

制定背景和依据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和省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制度,依据《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办法(试行)》,制定本办法。

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

为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制度,应对新时代统计发展新形势,夯实统计基础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

研判和起草过程

《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办法(试行)》由市统计局法规科起草制定于2018年3月,并对该办法进行了征求意见,未收到意见反馈。

工作目标

加强统计检查“双随机”抽查的制度化,夯实统计基础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

主要内容

1、适用范围:本办法适用于六安市统计局采用“双随机”抽查方式,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、重大国家统计调查、国家常规统计调查、部门统计调查、地方统计调查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。

2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:国家常规统计调查、部门统计调查、地方统计调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: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;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、统计台账情况;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;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;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;地方和部门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;地方和部门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;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。

3、检查对象名录库:全国人口普查、全国经济普查、全国农业普查以所有普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。全国1%人口抽样调查、全国投入产出调查、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(r&d)资源清查等重大国家统计调查以所有调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。国家常规统计调查、部门统计调查、地方统计调查以所有调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,其中“四上”单位名录库为重点检查对象名录库。

4、检查程序:国家常规统计调查、地方统计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抽查:

(一)按照六安市统计局统一安排确定抽查的县区。

(二)以县区为抽查对象的,先随机抽取2-3个乡镇(街道),在每个乡镇(街道)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。

1.抽取乡镇(街道)的工作要在选定的县级统计机构进行。在县级统计机构领导和统计法制机构负责人见证下,由六安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人员对县内所有乡镇(街道)进行排序,随机抽取2-3个。

2.在每个抽中的乡镇(街道)各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。在市级统计机构有关人员、县级统计机构负责人和乡镇(街道)有关人员见证下,对每个抽取乡镇(街道)内的所有调查对象进行排序,随机抽取。

(三)以调查对象为抽查对象的,在选定的县区内,根据工作需要,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。

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工作要在选定的县级统计机构进行。在县级统计机构领导和统计法制机构负责人见证下,由六安市统计执法检查组人员对县内所有调查对象进行排序,随机抽取。

创新举措

    1.现有《办法》中制定依据发生改变,新增了依据中央和省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文件精神。

    2.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。新《办法》新增了地方和部门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,地方和部门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情况,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。

    3.执法频次。新增规定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,对重点领域、重点地区,每年适时开展不少于1次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。

    4.抽查程序、检查人员组成等。新《办法》第十条新增了三大条程序流程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人员组成。

    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

    根据新的办法实行“双随机”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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